新沂市财政局基本情况介绍

 

新沂地处苏鲁两省交界,是江苏的北大门,区位优越,位于徐州、淮安、连云港、临沂、宿迁五市中心位置。总面积1613平方公里,总人口97万,其中城区人口23万。陇海铁路、霍连高速公路、徐海一级公路横亘东西,京沪高速公路、胶新、新长铁路、205国道纵贯南北。2003年大型编组站和新沂西站的建成,胶新铁路正式投入运营,使新沂成为全国唯一的县级铁路枢纽。黄金水道大运河绕境而过,同与之相连的骆马湖和新戴河拥有102公里的内河航道,形成了便捷的水运网络,东西两翼的白塔埠机场、观音机场各距新沂五十公里,为新沂的发展展开腾飞的双翼。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新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三个文明”建设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文化先进市、江苏省卫生城市、江苏省文明城市、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2002年,新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苏北唯一的“三级一类中心城市”、“江苏新兴工业城市”、“苏鲁接壤地区新兴的交通枢纽和商贸旅游中心”。

新沂市财政局是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市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综合经济部门。现有在职职工92人,内设15个职能科室和一个直属行政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科教文科、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基层科、农业科、综合科、企业科、经济建设科、财政监督检查科、会计科、人事教育科和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另有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契税征收管理所、财会干部教育中心、中小学会计管理中心。

2006年,新沂市实现财政收入7.5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收2.47亿元,增长48.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收1.23亿元,增长58.5%,增幅位居全省第一。完成财政支出9.99亿元,比上年增支2.08亿元,增长26%,有效保证了基本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加大了财政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近年来,新沂市财政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先后实施了八大财政改革,通过体制创新,规范运行,激发了改革的内生动力,成效显著,得到上级的认可和关注。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效果明显。改革达到了“规范收支、保证运转、促进发展”的目的。由于效果明显,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专门采写了送阅件报送中央各位领导,国务院税改办、省、市人大、省税改办先后来新沂进行专题调研,对新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等媒体也做了全面报道。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成效突出。2005年,新沂市作为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改革试点县,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省财政厅在新沂召开了现场会,肯定了新沂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2006年新沂市又被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级试点县,中央财政安排支农资金1000万元,批复试点项目5个,省财政安排支农资金3173.9万元,批复试点项目17个,为新沂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创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将新沂市134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统一过渡为国库集中支付单位。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督三个环节相互制约,形成财政部门、国库支付中心、预算单位相互制衡,真正做到“用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批钱、批钱的不用钱”。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在江苏省率先实行非税收入“票款分离、银行代收”办法,并将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延伸到镇级,统一了银行账户,规范了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统一预算内外定额标准,实行综合预算。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前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在法定时间内及时批复。加强定额管理,提高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确保基本运转需要。规范公用经费预算拨款办法,部门公用支出由国库科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每月初下达用款计划,规范透明,确保公用经费及时均衡到位。实行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规范税收级次,对乡镇政府不下财政收入任务,把收入任务下达到税收征管部门,有效解决了征管责任不清、秩序混乱、税源流失等问题,杜绝了拉税、买税、空转等现象的发生,使财政增长真正成为实实在在、不含水分的增长。大力推进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原镇财政服务大厅,成立了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切实地转换了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农服务。目前,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受理的项目包括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和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等14大类38项,涉及到财政、民政等11个部门。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以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为纽带,形成一条连接市、镇、村与企业、群众之间的办事服务链。率先实行中小学财务会计管理改革。在江苏省率先成立了中小学会计管理中心,通过考试公开选拔56所中小学的主管会计,纳入“中心”统一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出现“虚报冒领、扩大开支范围、帐务不清”等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调离会计岗位。2006年年底,又将新沂市中小学调整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同时,对非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将公办高中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核定收入和支出标准,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所有、学校使用”的原则安排项目经费,用于校舍建设和偿还债务。

新沂市财政局在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财政工作规范有效的开展。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改进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管理办法。推动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电子采购进程,通过徐州市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报价和网上定标也已开始试运行,大大提高政府采购的管理水平和规范化操作程度。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会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内容核实工作,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贯彻和落实“以查促管、查为管用、查管结合”的监督理念,首先加强内部监督,先后对各镇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局机关内部科室进行检查。另外,认真做好教育经费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污水处理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加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加强工资发放管理,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出台了受行政处罚人员工资管理办法,堵塞了支出漏洞。国库支付中心在保证改革平稳过渡和运行的同时,严把支出审核关,规范了单位支出行为。

搞好财政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新沂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干部职业化建设:以“增收节支、服务发展”作为财政干部职业目标,以“改革创新、争先创优”作为财政干部职业精神,以“廉洁高效、依法理财”作为财政干部职业规范,努力造就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服务优的财政干部队伍,外树服务型机关形象、内兴学习型机关新风,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努力构建以“廉洁、高效、规范、务实、创新”为核心的财政文化。从总体上提出“倡导五种风气,争做五型干部”的要求,在全系统掀起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热潮,不断推进财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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