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标准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实绩显著。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组织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加强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生产性单位经济效益逐年提高,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达到本地区同行业的先进水平。非生产性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2、环境卫生整洁优美,环保达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卫设施完善,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整洁有序,公共设施相对齐全,生产、生活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绿化工作达到市以上绿化先进标准。重视环保工作,环境质量指标、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3、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群众,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新时期艰苦创业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网络、阵地健全。干部群众精神状态好,有较强的创建意识。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积极参加当地或行业开展的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发展科教文化事业,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扶持各类文化教育事业。重视智力投资,组织员工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各类科教文化设施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投入逐年有所增加。

5、单位治安状况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率低于省规定指标。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显著,婚丧嫁娶无大操大办现象,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模范执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6、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意识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对两个文明建设负总责,党、政、工、团、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工作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注重自身建设,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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