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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职责
根据《市政府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新沂市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新沂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准确、及时、安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支付中心各项工作,特制订中心岗位职责如下:
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
1、统一发放预算单位的工资。
2、统一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集中支付。
3、统一办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的集中支付。
4、统一办理预算单位专项经费、往来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
5、核定和结算各预算单位的备用金。
6、做好集中支付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向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活动情况。
7、依据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等,对预算单位实施财务监督。
8、负责预算单位资金的安全管理,并对会计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9、代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
10、财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中心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把握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负责支付中心的全面工作。
2、参与修订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规章制度,逐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3、负责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过程的监控,指导中心各业务科室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4、做好与局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支付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5、建立健全支付中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中心副主任
1、协助中心主任工作,根据中心主任授权处理有关事项。
2、参与修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细则及办法,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3、参与修订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组织支付中心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及时汇总、分析资金收付和清算信息。
4、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保障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
5、负责支付中心内设岗位责任考核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受理审核岗位职责
1、受理、录入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负责对预算单位填报的直接支付申请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登录、签章、传递给资金支付岗。
2、受理、录入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申请书》,办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审核无误后登录、签章、传递给资金支付岗。录入定额备用金的申请和支取信息。
3、受理、录入预算单位《非定额备用金申请书》,办理预算单位的非定额备用金领用业务,审核无误后登录、签章、传递给资金支付岗。录入非定额备用金的领用信息。
4、负责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有关凭单、表格、申请书等的申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使用和核销。负责管理预算单位预留支付中心的印签卡。
5、按照业务流程做好与资金支付岗的相关资料的传递工作,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资金支付岗位职责
1、复核受理审核岗审核后的直接支付、授权支付、非定额备用金申请书,审核无误后加盖印章,确定支付方式后打印生成支付令转代理银行。
2、负责非定额备用金的支付及核销业务。
3、负责接收银行转来的有关回单,进行当天拨款的支付确认。与银行核对无误后,编制财政直接(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办理与局国库科的资金清算。
4、负责管理代理银行预留印鉴章。
5、按照业务流程将相关资料传递到会计核算岗和代理核算岗,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1、负责审核预算单位统发(代发)工资数据资料,录入数据,具体办理工资统发业务,编制统发工资报表。
2、负责接收业务科室转来的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和代发工资明细表,具体办理统发(代发)工资调整、变动、增卡、停卡手续。
3、负责向预算单位和代理核算岗按月提供统发(代发)工资表和工资记账通知书。
4、负责与工资代发银行、预算单位进行工资统发(代发)资料的对账工作,确保工资发放及时、准确、安全。
5、负责工资统发(代发)资料的传递和归档工作。
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l、负责接收局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并据以处理账务。
2、组织会计核算,按预算单位、资金性质和预算科目,建立支付中心总账和各类财政性资金明细帐,及时反映各类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3、负责接收资金支付岗转来的有关凭据编制会计记账凭证,并按规定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4、负责及时、准确地编制并提供分类别的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进行会计信息的分析。
5、负责定期与支付中心内设各科、局相关科室、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代理核算岗位职责
1、负责所管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及基本建设资金财务事项的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接收局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并据以处理账务。
3、受理各预算单位的会计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处理帐务。
4、每月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向相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5、负责会计资料的备份、打印、整理、装订、保管工作。
附件:新沂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授权]支付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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