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科职能

 

1、负责局机关、镇财政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

2、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

3、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

5、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6、参与局属财政干部培训中心管理;

7、做好党务、工会工作,具体实施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各种保险及有关福利等工作。

 

工作材料汇编

1、
文明单位标准
2、
文明机关的内容和标准
3、
文明行业标准
4、
新沂市财政局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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