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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职能
1、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水产、气象等农口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并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负责市级农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管理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研究提出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
3、负责所属单位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
4、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5、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6、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7、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8、贯彻实施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9、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
10、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土地复垦资金;
11、负责防洪保安资金、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12、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工作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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