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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有关通知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2007年3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根据徐州市财政局徐财会〔2007〕15号、徐财会〔2007〕20号文件关于大赛的要求。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会计人员将于2007年8月1日至9月20日登陆相关网站进行网上答题。请各主管部门、单位抓紧时间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所有会计人员进行网上答题。
网上答题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第一赛程网上答题网址:http/www.mof.contest.com,或登录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以及部分地区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以链接方式进入“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主页。
第二步:点击“立即申请”,阅读“参赛须知”,点击“申请账号”,按照提示开始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时必选项目有:设置登录密码、姓名、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如无会计证书号码,请填000000)、最高学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名称和工作单位所在地(省、地市、区县)等。个人信息应当正确、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系统将产生“参赛号”(务必记住)。
第三步:进行网上答题。试题的类型均为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答题时间系统设定限时3小时,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系统自动交卷,答题时间和已答试题自动保存。如需中断答题或另选时间答题,可在答题时间未到达3小时前退出(实际用时可在考试页面中查看);然后,重新登录继续答题,但累计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本次大赛要求所有持证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对参加网上答题的会计人员将免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各单位和个人在参赛后务必将参赛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会计证号、参赛号、登陆密码、工作单位等信息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Excel电子文档于9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个人直接将信息报财政局会计科,会计科审核确认后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章。本次参赛试题和其他有关事项可以直接和财政局会计科联系,联系电话88924404、88923919
附: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赛人员统计表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试题
新沂市财政局
200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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