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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政管理科职能
基层财政管理科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负责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的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编制乡镇财政决算;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和职能转变;指导乡镇债务管理,组织指导债权债务清理、化解等日常工作;管理监督“村级三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调查研究乡镇财政运行状况,对全市乡镇财政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指导乡镇财政所建设和人员培训,管理乡镇财政建设经费。
2、负责全市免征农业税后的政策制定及相关业务,贯彻实施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法规,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契税、耕地占用税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指导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业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稽查;组织编制税收决算和税收分析;管理税收征管业务经费。
3、参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政策的研究;指导并参与监督上述政策落实到农户的工作;参与指导镇财政所按照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缴费的征收工作。
(1)、调查研究有关涉农财政政策。
(2)、协助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参与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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