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

 

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有关工作;拟定国有资产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定制度、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负责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承担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等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工作;组织实施工商贸领域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上报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评估项目的立项和确认,仲裁资产评估纠纷,监督检查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负责建立完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收益;拟订清产核资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法律法规

1、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5)财政部令第35号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5)财政部令第36号
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5、

江苏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规则

6、
新沂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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