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财政监督检查科职能

 

1、对本级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对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全市各项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的预算、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及社会审计机构执行质量进行检查。

5、对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和基层财政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审计。

6、对群众举报的违反财经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

7、制定全市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并扎口管理。

8、联合有关检查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专项监督检查,就查出的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经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10、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检查工作。

 

工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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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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