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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05〕67号
市政府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苏政办发[2002]50号)和《江苏省县级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苏财库[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
1、“四权”不变原则。在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审批权、资金使用权、会计核算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方式,使财政收支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2、提高效率原则。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之下。
3、积极稳妥原则。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结合现行的财政监督管理方式,方案设计既要积极,符合公共财政的发展方向,又要稳妥,便于实际操作。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来管理财政资金,通过编制用款计划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计划性,通过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方式来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与支付执行相分离的要求,成立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集中支付业务,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代理记账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政府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统一办理各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业务,做好资金的集中支付业务核算工作;代理预算单位记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取消各单位在银行及会计核算中心的存款账户,统一由财政部门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管理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收缴与拨付。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存款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备用金账户、特设专户等。
(三)建立用款计划制度
用款计划是财政部门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和调度库款或专户资金的主要依据。预算单位要按规定原则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分月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作为办理资金使用的依据。在执行中,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使用,没有用款计划,单位不得使用资金。
(四)改变资金拨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分为工资性支出、公用支出、专项支出和往来支出等,根据支出的不同类型和支付结算方式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支出、往来支出等所有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办理的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通过现金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主要是公用支出中的零星支出以及暂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实行备用金制度,由单位根据业务支出情况,提出建立备用金申请,经支付中心核定后,用于日常开支。各预算单位应及时向支付中心结报支出。
(五)对预算单位继续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在会计核算权不变的前提下,为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由支付中心对预算单位实行代理记账。配合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支付中心只将主管部门作为核算单位,原则上主管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纳入主管部门实行明细核算。纳入主管部门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的有关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统一由主管部门承担。基层预算单位设立一名报账员或兼职报账员,负责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备用金报账制。为方便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财务情况,支付中心要逐步建立单位账务查询系统。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及基本要求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部门预算是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到早编、细编、编实。部门预算既要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行为,又要提高部门预算的可执行性,逐步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付都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改革需要,为规范管理和便于改革实施,要相应制定《新沂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新沂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密切配合推进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现行财政性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变革,是对财政预算执行机制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改革大局出发,打破条块和部门利益观念,大力支持这项改革,工作上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改革平稳进行。
(四)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对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监控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四、本意见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镇人民政府,徐州市财政局
抄 报:江苏省财政厅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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