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起步较早,“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得到较好贯彻实施,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市政府转发了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对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分类管理、预算管理、征缴机制和监督管理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请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意见》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出让和转让等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收益,要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由市政府统一安排使用。部门支出已按统一标准和定额做了安排,为体现公平性,也为了避免出现问题,这块收入先行实行收支分离。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于这一块收入,要全部作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项目,实事求是地填报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但不能作为部门可使用收入,更不能隐瞒不报、坐支或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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